電話客戶保護條例
(美國)
任何人若不遵循
1991 年所制訂的「電話客戶保護條例」來使用電腦或其他電子裝置 (包括傳真機) 傳送
訊息,則都構成違法:即這類訊息必須在每一頁傳輸頁或第一頁傳輸頁的上或下邊界,清楚地包含傳送
的日期和時間,及傳送訊息的公司、其他實體或個人的身份識別,以及傳送機器或公司、其他實體或個
人的電話號碼。
(所提供的電話號碼不能是 900 號碼,或其費用超過本地或長途傳輸費用的其他任何號
碼
)。
ZHTW
電話客戶保護條例
(美國)
375
電話客戶保護條例
(美國)
任何人若不遵循
1991 年所制訂的「電話客戶保護條例」來使用電腦或其他電子裝置 (包括傳真機) 傳送
訊息,則都構成違法:即這類訊息必須在每一頁傳輸頁或第一頁傳輸頁的上或下邊界,清楚地包含傳送
的日期和時間,及傳送訊息的公司、其他實體或個人的身份識別,以及傳送機器或公司、其他實體或個
人的電話號碼。
(所提供的電話號碼不能是 900 號碼,或其費用超過本地或長途傳輸費用的其他任何號
碼
)。
ZHTW
電話客戶保護條例
(美國)
375